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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壹线业主致物业的一封信

致三河市城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首先,代表广大业主感谢贵公司经过几年的辛劳,让我们期盼的家园拔地而起,由衷的感谢你们,我们是开发商和业主,也是合同的卖方和买方,也就是甲方乙方,是以后合作的的朋友,有彼此的需求和共识。付完购房款后经过一年半的等待,我们终于盼到了一纸《华城公寓办理入住通知书》,仔细研读完入住通知书后,发现几个问题,希望贵公司能够尽快答复:
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开发商在业主收房时必须提供以下六个文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即《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收房环节中最重要的文件,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由主管部门备案后,开发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是经过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我们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建筑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实测面积测绘报告》

只有具备上述六个文件,才说明贵公司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规定,如果贵公司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作为业主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二.房屋的实测面积问题

在《华城公寓办理入住通知书》中写到:“收房时按照合同约定面积计算,待办理产权并要求提供首套房证明时,根据实测面积,多退少补。”似乎贵公司还并未进行房屋实测面积工作,也就是不能在交房时提供《实测面积测绘报告》,这是我们广大业主不能接受的,根据购房合同中的条款,房屋的误差面积超过3%的话业主是有权退房的,所以我们需要在收房前知道实测面积,也就是需要在收房前拿到《实测面积测绘报告》。贵公司进行房屋面积实测工作之前,是不具备交房条件的,如果说在大家入住之后办理产权证时再进行实测面积工作,这么多业主不一定有时间配合,而且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都得按照新的面积重新核算,据我们所知,所有的楼盘都是交房时就提供《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开发商与业主在交房前就根据房屋实测面积结清房款和契税以及公共维修基金等等费用,而且我们从三河市房产信息网上查到华城公寓每层备案的是18户,但楼盖成后每层实际是20户,我们想知道多出来的两户的面积是不是公摊到了我们的面积里,最开始贵公司在销售楼盘时并未对我们说明华城公寓的主体是公共租赁住房,而商品房只占到总房屋套数三分之一的事实,实际上在大众的心目中,公租房配建的商品房(请注意由于华城公寓三分之二的房子都是公租房,属于公租房配建商品房,而不是燕郊其他楼盘的商品房配建5%的公租房,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的品质和价格一定是低于普通商品房的,这是直接影响业主转让房屋价格的,我们感到有欺诈嫌疑,但既然已成既定事实,在这里就不多谈这个问题了,但我们需要知道每层多出来的两套房子的面积是否公摊到了业主们的房子上,因为我们在买房当天销售突然通知每个户型都比之前图纸上的面积大了四平米左右,这不能不让人产生疑虑,综上所述,实测面积对我们特别重要,所以贵公司出示了实测面积,我们广大业主才会放心收房。

三.其他问题

1.供暖问题:供暖不是我们大部分业主的反馈意见,我们没有反馈过意见,希望按合同在2014年12月31日前享受供暖,因为我们绝大部分是刚需,希望在交房的时候有供暖,这样我们可以装修,可以年前入住,可以早点结束我们租房的日子,不再和房东续约租期。

2.契税问题:根据国家以及地方的规定,90平米以下的房子在有首套房证明的情况下收1%契税,但贵公司想统一按3%收取,这并不合理,贵公司的理由是不知道首套房证明是真是假,其实咱们广大业主多数是刚需,大部分是首套,如果开发商查到有假的首套房证明,可以按规定不给造假者办理房产证,这不是统一按3%收取契税的理由。

3.物业费问题:物业费在各大售房网站上的宣传都是1.3元每平米,现在是1.8元,相比燕郊各小区,明显偏高,希望开发商多做研讨考虑业主和开发商的共同利益,能够做出调整。

4.绿化问题:绿化明显和我们买楼时看到的沙盘不符,绿地变成了停车位,既成事实,我们暂时保留权利

5.就现在看来,至少华城公寓的供暖问题和实测面积工作未完成,没有达到交房要求,根据合同规定的违约赔偿?,应该赔付我们每天万分之一的赔偿金,贵公司只免业主一年的物业费,根据契约精神,应该按合同办事。

就以上这几点问题,希望贵公司能够早日对业主给出答复,大家心平气和协商,希望贵公司能够在房屋真正具备交房条件后再进行交房工作,延迟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赔偿,而不是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就着急交房,这样业主是不会收房的,而且后续问题可能会更多,大家的目的是实现双赢,而不是对抗,希望贵公司尽快答复。

华城公寓多数业主??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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